裴宣跟汤灵仙据说是一见如故,两家连八字都未合过,便草草定下亲事,选了吉时择日完婚。
侍郎府跟英国公府是故交,自然也收到了请帖。
萧氏多少有些生气,她刚放出招探花郎为婿的消息,还没风光几日,裴家就来这么一出,明摆着跟她别苗头。
有什么好急急忙忙,又不是肚里揣了宝货,萧氏眉头一皱,莫非这两人早有私情,真个做下不才之事?
苏明玉佩服她娘脑洞大开,“您想太多了,我敢打赌,裴宣以前从未见过汤灵仙。”
萧氏面露困惑,“难道真是意外落水?”
苏明玉向来觉得这种理由很扯淡,什么湿了身子就要对人负责呀,且不说衣裳穿得那么厚瞧得出什么,幸而救人的是高门显贵,倘是个樵夫渔民,难道也非君不嫁?
裴宣那头自不必说,本就耿耿于怀,一桩亲事纵不能挽救风评,多少能将注意力转移开,省得流言如沸。
至于汤灵仙,勉强也算得秀外慧中,纵使相貌差了少许,成绩在女学里头也算名列前茅的——里头有多少水分就未可知了,她能捏造陆宝珠贿赂考官,指不定自己也这么干过。
可无论如何,她都不必赖上裴家,尤其新科进士出炉,大可以放开手眼来挑拣。
苏明玉有理由怀疑她是冲自己来的,觉得把前未婚夫抢了去就算大赢特赢?呵呵,且不提裴宣跟那个叫莺歌的红颜知己纠缠不清,便国公府的冢妇也不是好当的。
当然汤灵仙也不是省油的灯,裴家以后有得热闹了。
苏明玉在额间贴上一片薄薄花钿,“娘,我不去。”
论理,萧氏该赏个面子,可她懒怠见裴家那副嘴脸,“我也不去,让苏剑走个过场吧,左右他闲得很。”
见女儿理了云鬓又贴花黄,萧氏纳闷,“你又不去,费心打扮作甚?”
“女为悦己者容,还不许我孤芳自赏吗?”苏明玉莞尔,“对了,等会儿让二哥将这个捎上。”
那是压在靶镜下的一张小像,惟妙惟肖,明眼人一眼就看出是对着镜子自己画的。
尽管六艺皆不擅长,但苏明玉的确有样才艺,那就是作画,是后世的她天然带来的。
但她师从西洋技法,讲究形似而非神似,跟如今流行的写意派大相径庭,自然也不会有人欣赏。
好在,只要陆泽看到画能第一时间想起她就够了。
萧氏:……从哪学来这些奇奇怪怪招式?
想当年她成婚之前可是本本分分的,一眼都不敢多看,一句话都不敢说。
话都让苏护说了。
苏明玉叹息,“看,这就是不同。”
总得有个人主动,陆泽跟闷葫芦似的,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响屁,她要再不主动些,两人只好跟庙里的泥菩萨一般,你看着我我看着你,想想都无趣。
看母亲还要说话,苏明玉道:“改天我亲自给您画一幅,让爹爹带着上朝,好时时睹物思人,您看可好?”
萧氏两眼放光,她怎么没想到呢?这主意简直太妙了。
忸怩道:“不用画的太像,有个大概就够了。”
苏明玉拍胸膛,“明白。”
自然要加以美化,鱼尾纹法令纹啥的都不能有——中年夫妻亲一口,噩梦能做好几宿,太逼真就过分了。
难怪爹娘房间夜里总是关着灯呢,朦胧也是一种美。
*
苏剑在家地位最低,被一致选出来做代表也没法抗议。
不过他对这类筵席向来是却之不恭的,国公府的厨子自然也差不到哪儿去。只是想到对面是裴宣,抛弃妹妹的那个人,火气便腾腾往上冒。
萧氏千叮嘱万嘱咐,让他切不可在裴家闹事,上回误伤了陆探花就够丢人了,亏得人家大度不计较,若当着众多宾客的面丢人献丑,她绝不轻饶。
苏剑只能将满肚子火憋在心里。
幸好在座有位熟人让他倍觉亲切,“子美兄,你也来了!”
陆泽欠身与他招呼,尽管他也看不上裴宣为人,但妹妹就要嫁入裴家了,于情于理都得走这一趟。
苏剑用力同他握手,故意大声,“以后你我成了亲家,正可多多向你讨教,希望子美兄不觉麻烦。”
就有好事者跑出来询问。
苏剑巴不得如此,立刻宣布自家胞妹已跟探花郎定亲,不日即将成婚,诸位要是愿意,到时候也去喝杯水酒,苏家一概欢迎——他们可不比裴家小气,先收礼金后上菜。
陆泽十分无奈,有种被二舅子牵着当猴耍的感觉,当然苏剑大大咧咧惯了,外人眼里他才是那只泼猴。
不管怎么说,裴家风头被顺利抢了去。
苏剑成功反客为主,闹得人尽皆知,这才重新坐下,“抱歉,我忘了子美兄喜欢清静,吵到你了吧?”
陆泽只好说无妨,确实也觉得裴家开席太慢,就算婚宴隆重需要时间准备,不该先上些瓜子茶点什么的,让人打发时间么?
苏剑一拍脑袋,“差点忘了,小妹让我将这个给你。”
陆泽接过小像,不得不佩服苏明玉的巧思,情诗、衣裳,再是画作,这人的灵感怎么源源不断?
只这副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