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程知渔还呆呆地等着陈征把自己拉进群里呢,结果自己的手腕却突然被一把拉住了。
两人一个拽着他,一个伸长脖子凑过来看,七嘴八舌道:
“……卧槽!是真的,这不是最新款吗?我去……给我摸摸!”
“咱们昨天分开后你上哪儿买手机去了啊,这个要很贵吧?我都舍不得……”
程知渔都呆住了。
他知道这个手机很贵,却不知道这样一个简单的工具竟然也能成为身份的象征。好似他拥有了一部风靡在年轻群体里的牌子手机,就摇身一变成了人上人。
这一刻,名利双收受人追捧的美梦好像成真了一般。
被同龄伙伴围绕、羡慕,这种体验还是头一次。
程知渔晕乎乎的,感到有些头重脚轻。
“有那么夸张吗?”他愣愣地把手机递过去,故作大方地让同学赏玩,又忍不住有些心疼地叮嘱:“你们拿稳一点啊,小心别摔了。”
程知渔从小到大,并没有什么很拿得出手的东西。
唯有读书是他的强项。
可是分数并不能让他在人际交往中获得什么优势,在他的家乡,爱读书的才是异类。
孩子们好像一生下来,人生的轨迹已经被安排好了,结婚、生子、劳作,家长里短,柴米油盐,最后每一个青葱鲜嫩的少年都被蹉跎成风干的腊肉。晒走了水分、流走了脂肪,只剩下咸与苦。
除此之外就是他俊秀的容貌,但这一优点仅有他一人欣赏。
因为在他们那儿,程知渔这种清秀文弱的类型在男生中不受欢迎。
在乡下,十几岁青春期的男孩子们长得其实不太好看,正值人生的尴尬期。
抽条的个子让他们看上去高高瘦瘦,烈毒的太阳把他们的皮肤晒得黝黑发亮,与此同时,第二性征也开始发育,肩膀开始变宽,声音变粗,像聒噪的公鸭嗓。他们喜欢聚在一起谈论关于女生,游戏和篮球的话题。
程知渔天生就是晒不黑的体质。
若是在烈日下劳作太久,他就会被晒伤,脱一层皮之后就变成更白。脸上更是一个痘印痘坑都没有,白净的脸上带着一点讨喜的婴儿肥,太阳一照,通透得连毛孔都看不见,把他放在人堆里简直会发光一样。
因为发育迟缓,他的个子不高,说话细声细气的。
男生们觉得他这样很“娘”,有时候会挤眉弄眼的故意学他说话的语气。
程知渔甚至不知道那是在取笑自己。
因为他很爱自己的妈妈,他不觉得娘是一个骂人的字眼。
他的妈妈不仅长得好看,也很有力量,男人才能推得动的石磨她一只手就能推动了,家里虽然不富裕吧,但也没有饿过他一餐,还把他养得这么聪明机灵,上哪儿找这么好的人去呢?
不过为了合群一些,程知渔也有尝试过让自己“男人”一点。
比如他也学着那些男生说脏话。
不过说不了太脏的,只能说点笨猪、饭桶、败家子之类的……因为说太脏的他妈会揍他。
也学过他们走在路上无缘无故的做出空气投篮的动作。
这个就更诡异了,程知渔根本不会打篮球,所以举手投足之间带着一股淡淡的滑稽感,有种东施效颦般的喜剧效果。
所以程知渔也只好放弃了。
程知渔总是形单影只的,偶尔只有女生会跟他说说话。
男生们就更不待见他了。
有次程知渔在厕所偷听到他们说自己是女生们的舔狗,还说跟女孩子玩的男生没出息。又说他长这么漂亮,底下是不是没有长小鸡鸡,要不要放学把他给堵了,扒了裤子看一看,说不定他其实是女孩子。
吓得程知渔立马就告老师了。
幸好程知渔成绩好,是老师的心头宝香饽饽,此事也就有惊无险的过去了,只是又多了一个告状精的外号。
读书果然有用!
于是程知渔变得更加信奉知识改变命运,加倍用功读书。
程知渔倒也不怎么难过。
因为给他起外号起的最欢的两个男生,同时也是最高最壮的两个男生,一个初中毕业后去混社会,跟着大哥炸街,进了少管所;一个染了黄毛要学鬼火少年,然后摔断了腿。
而程知渔却成了他们那一片最有出息的小孩。
热烈祝贺程知渔考上a大的横幅都挂到了村口,他妈妈一连几个月出门脸上都是挂着笑的。
总之,这种和同龄人气氛愉快的打成一片的体验程知渔是从没有经历过的。
他的脸颊不受控地微微泛红。
如果他是一只猫,此刻的尾巴大概已经竖成天线了,连尾巴尖都情不自禁地打颤着。
他有一点高兴,又有一点同学是因为高行川送他的东西才对他感兴趣而感到些许不满。
何况这手机只是资本主义引诱年轻人堕落的玩物!
这手机再贵,还不是要变成供他使用的工具?
吸引力怎么能比他本人还强呢,就不能对他的灵魂感兴趣吗?
真是的,没想到能考上a大的高材生居然也会沉迷这种小诱惑!
程知渔的心智就很